用的第一种机关枪。该枪曾因“加特林”译名为“格林”,故又被清朝人称为“格林快炮”、“格林快枪”或“盖特机关枪”。
“加特林机枪”首次采用6根14.7毫米口径枪管组成一圈,配备金属弹壳,由射手摇动曲柄使枪管旋转,并装填入枪弹发射,其当时的最高射速每分钟超过200发。西元1874年(清朝同治十三年)前后,“加特林机关枪”曾输入中国,被称为“格林炮”、“格林快炮”或“格林快枪”,威力强大无比,在北洋军中大受欢迎。
在西元20世纪50年代以后,美国采用“加特林原理”,重新应用在枪械及小口径机载航炮和防空机关炮上,使得新研制出的枪炮类武器的射速普遍达到了每分钟1000发以上,即每秒钟有效射击至少17发弹药。
“加特林机关枪”通常由6至10根14.7毫米枪管“捆”成一圈,当射手摇动曲柄时,一圈的枪管便快速旋转起来,只要装填成功,入的枪的弹药就会被自动激活并发射,在当时,其最高射速通常达每分钟200发!
“加特林机关枪”的机构动作简单,由一名射手安装“装弹器”,另一名射手瞄准并转动曲柄。当一组齿轮绕主轴旋转时,主轴就会带动枪管、枪机等零部件随枪管旋转。
此时,其枪弹也会一发一发的自动从“装弹器”上掉落在“抽弹槽”中,由“枪机”推枪弹入膛。随着“枪机”不断向前运动,“弹簧”被击针的待击凸起压缩,一旦击针被解脱,弹簧就会驱动击针向前,并打击底火,击发枪弹。此“机关枪”是采用转管发射原理制造,也就是后来被俗称为“加特林自动原理”设计制造而成。
此原理利用了一套传动机构,使数支枪管绕一个公共轴转动,从而完成连续射击。“加特林机关枪”是机械式的运转。最初,其枪管转动需要由人力转动摇把,后来则改进为由电动机或导出燃气动力来完成。
“加特林机关枪”的优点是射速高,威力大,而且枪管交替工作的方式,使它能保持较好的持续火力,但主要缺点却是体积和质量大,消耗弹药多。此外,那1862型的“加特林转管机枪”就有两种不同的结构。
第一种结构使用的是独立的钢制弹膛(弹膛与枪管分离),其尾部封闭并装有撞击火帽。射手通过摇动曲柄带动沿圆周均匀排列的枪管旋转,装满弹药的弹膛从供弹料斗中进入到每根枪管后面的闭锁槽中。
当枪管转到某特定位置时,击针将弹药击发。而枪管转动到另一位置时,射击后的弹膛退出机关枪。
弹膛可以重复使用,枪管旋转一周可完成6发弹药的装填、击发和退弹,每分钟达到了200发的射速,但存在火药燃气泄露等缺点,主要是因为当时各国流行使用最多的还是纸壳枪弹,而金属弹壳尚未普及。
为了解决上述难题,“加特林”使用了新开发的独立金属弹壳弹药。而这种弹药结构被后来所有机关枪的设计者所沿用。“加特林机关枪”的第二种结构使用的是0.58英寸口径的铜质弹壳,为边缘发火式弹药。